厦门新房收房,开发商说“这不算问题,装修时自己处理就行”,能信吗?怎么办?
开发商以“装修时自己处理”推卸责任,是收房时最常见的套路之一。业主应分情况判断:确实是小问题可后期装修处理,但涉及结构和防水的重大隐患不能妥协。
属于“可以装修时处理”的情况(可接受,但需确认费用归属):
1. 墙面细微非结构性裂缝(装修时挂网批刮腻子即可覆盖)
2. 地面局部小空鼓(面积<0.1㎡,装修贴砖时泥工会处理)
3. 墙面小面积不平整(偏差<5mm,油漆施工可找平)
4. 预留点位位置偏差(装修时调整开关插座位置即可)
属于“必须开发商处理”的情况(坚决要求整改):
1. 厨卫防水渗漏(闭水试验发现渗水,装修时重做需额外花几千元)
2. 窗边渗水(台风季雨水倒灌隐患,装修时处理涉及外墙防水,难度大成本高)
3. 承重墙/梁空鼓开裂(涉及结构安全,装修时无权处理)
4. 墙体基层含水率超标(装修时处理需额外铲除重做,费用应开发商承担)
5. 地面找平偏差超过5mm(装修找平费用不低,应协商补偿)
应对策略:对于开发商声称“装修时处理”的问题,要求开发商书面确认责任归属——如果是开发商原始缺陷且整改费用由开发商承担,应在《房屋交接验收表》中写明“该问题由开发商承担整改费用,业主收房后装修时由开发商支付相应费用”,或要求开发商直接折价补偿相应款项。
千达成装饰提醒:收房时所有“装修时处理”的承诺必须书面记录,不接受口头约定。